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天津市合成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委托天津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天津市合成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高性能特种聚酯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