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合成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高性能特种聚酯树脂项目(改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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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6-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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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天津市合成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拟投资490万元,利用现有A车间,建设高性能特种聚酯树脂项目(改建)(以下简称“本项目”),建成后年产聚酯共聚树脂600t/a,聚酯掺混树脂400t/a,副产物乙二醇溶液163t/a。
天津市合成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高性能特种聚酯树脂项目(改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概要描述】天津市合成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拟投资490万元,利用现有A车间,建设高性能特种聚酯树脂项目(改建)(以下简称“本项目”),建成后年产聚酯共聚树脂600t/a,聚酯掺混树脂400t/a,副产物乙二醇溶液163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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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合成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高性能特种聚酯树脂项目(改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天津市合成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拟投资490万元,利用现有A车间,建设高性能特种聚酯树脂项目(改建)(以下简称“本项目”),建成后年产聚酯共聚树脂600t/a,聚酯掺混树脂400t/a,副产物乙二醇溶液163t/a。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利用现有厂房进行设备拆除、设备安装调试、新建管路等,因此施工期主要污染源为施工设备安装、运行时噪声、设备拆除及安装过程产生的固废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施工期较短,在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量小,时间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会结束。
(2)营运期
废气: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故不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评价范围为以厂区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各污染物经相应治理措施治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噪声:项目营运期各厂界噪声昼夜间贡献值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能够得到妥善收集与处理。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置。本项目建成后,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应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天津市合成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大港石化产业园区迎宾街1466号
联系人:王明明 电话:022-28347838
②环评单位:天津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2-25383100
邮箱:tjzfhb@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
①网络查询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请点击链接进行查阅:
②纸质版查询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二”中内容。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对项目选址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区域电磁环境的影响;对敏感目标的生活影响;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相关联系方式见“二”中内容。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6月29日至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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